close

財政部說明,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(以下簡稱營業稅法)第8條第1項第19款規定,未經加工之生鮮農、林、漁、牧產物、副產物;農、漁民銷售其收穫、捕獲之農、林、漁、牧產物、副產物,免徵營業稅。另按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3第3項規定,上開規定後段所定農、漁民銷售其收穫、捕獲之農、林、漁、牧產物、副產物,以該農、漁民自產自銷者為限,自他人收購者,不包括在內。是以,營業稅法對於農產品採對物兼對人免稅,農民銷售自行加工其收穫之農產物或副產物(含加工勞務),免徵營業稅。

財政部進一步說明,基於茶菁加工屬製作茶葉或茶品之必要程序,囿於資力無法購置器械設備自行加工之茶農,允宜就其委託他人加工之勞務免徵營業稅,俾使茶農自產自銷茶葉者,不論自行加工或委託他人加工之租稅待遇一致,該部爰於101年6月28日以台財稅字第10104571330號令核釋,茶農接受其他茶農委託將其收穫之茶菁加工免徵營業稅。除上述茶菁加工外,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查告,農民除自耕外,於農閒時提供農業機械協助其他農民整地、種植、收穫等農事操作,係國內農業生產重要作業模式,其性質與農民受託處理茶菁之加工相同。考量是類農民以個人身分提供其他農民機械代耕勞務,如未僱用員工協助處理者,尚與一般接受他人委託加工之商業經營形態有別,其取得之收入參照上開該部101年6月28日令釋規定,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徵營業稅,以落實照顧農民生活、減輕農民之負擔。

 

 

新竹勤揚會計記帳士事務所/ TEL:035316162 ----FAX:035319110----300新竹市光華一街26號

服務項目:申請公司、行號登記、稅務申報、節稅規劃

轉貼至http://www.cinyang.com/public/faq.php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勤揚 的頭像
    勤揚

    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│新竹會計事務所【合法節稅、稅務記帳、工商登記】

    勤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