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若發生意外事故,導致夫妻、父母與子女不幸一同罹難,遺產繼承人可主張過世者死亡先後順序,以增加申報遺產稅可適用的扣除額,以減輕遺產稅的負擔。
國稅局官員指出,近年來國內外意外災難頻傳,有時不幸父母或全家同時罹難,繼承人一方面要處理種種善後事宜,一方面又要應付遺產稅申報問題,經常疏忽應有的納稅權益。
- Aug 21 Thu 2014 09:32
意外事故遺產繼承 扣除額從寬認定
- Aug 20 Wed 2014 09:43
兩年內賣屋奢侈稅「辦竣戶籍登記非屬課稅範圍」對象限所有權人、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!
特銷稅2年內賣屋非屬課稅範圍 ,所稱『辦竣戶籍登記』之對象並不包含所有權人或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!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民眾出售持有未滿2年之房地,如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下稱特銷稅)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,則非屬特銷稅之課稅範圍,但常有民眾因忽略或誤解該款有關「辦竣戶籍登記」之規定,而遭到稅捐稽徵機關補稅、裁罰。
- Aug 19 Tue 2014 09:32
自用住宅3戶為限,房屋稅率調整,30萬戶受影響。
財政部初定擬訂「自住房屋」定義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自住房屋以三戶為限,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,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,可適用一.二%房屋稅;第四戶以上就要改課一.五%至三.六%的房屋稅,估計約三十萬戶受影響。
- Aug 18 Mon 2014 09:29
受贈與賣屋申報所得 當心成國稅局箭靶
遺贈稅大幅降低後,房屋贈與移轉也隨之大增,去年達5.17萬棟,創下1991年以來、近23年新高;由於受贈族的成本低且容易稽查,加上實價登錄後有更多資料可參考,近期已出現不少追稅案例,顯示「受贈族」的轉手售屋所得,已成為國稅局查稅箭靶。
- Aug 15 Fri 2014 09:10
兼職所得健保補充保費扣取標準 由5千元提高至基本工資19,273元
為減輕兼職民眾的健保補充保費的負擔,衛生福利部今表示,擬將兼職所得的扣取標準,由現行的5千元大幅提高至基本工資,且未來將隨基本工資調高而調整,預計將有58萬人受惠,每年健保財務則將減收約7億元。
二代健保自2013年施行以來,社會大眾及朝野立委多次反映,雖然可減輕弱勢民眾負擔,但對因家計而須另外兼職之低薪受僱者,負擔仍重,衛福部部長邱文達決定順應民情,並兼顧適法性,將兼職所得扣取標準,由5千元大幅提高至基本工資,並將隨基本工資調高而調整。
- Aug 14 Thu 2014 09:19
營業人進口貨物經海關代徵營業稅,嗣經國外供應商給予進貨折讓,其溢付稅額核實退還已簡化
國內經營半導體代理銷售之營業人經常反映,半導體關鍵零組件之貨源大多掌握於國外國際大廠手上,且是類產品之價格波動大,其交易模式係由該等國外供應商先訂定一市場參考價格,再由國內經銷商以該價格進口,並以低於市場價格之金額大量銷售,經一定期間(如按季)再依銷售績效向國外供應商取得獎勵金。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,該獎勵金係按進貨折讓處理,惟因常逾進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6個月內向海關提出更正申請時限,而無法按更正進口報單方式退還已納進口營業稅額,致前開貨物進口時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額大於其銷項稅額,產生鉅額溢付稅額,如營業人在我國境內無其他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銷售額,此溢付稅額將無從留抵應納之營業稅額。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營業人此類交易產生之溢付稅額,與在正常情形產生之溢付稅額尚有不同,依財政部令釋規定,對於營業人因上開交易模式所產生之溢付營業稅額,准予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2項但書規定核實退還,又實務上該種交易係為常態性,為縮短退稅時程,簡化行政手續,財政部授權主管稽徵機關查明核實退還,毋須逐案報部核准,以免造成營業人資金積壓困擾。
- Aug 13 Wed 2014 09:10
打擊囤房,房屋稅調整,自住房屋標準 最多3戶!
打擊囤房,非自住房屋稅將調高。財政部正式公告,供自住用的住家用房屋之認定標準草案,包括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,自住以3戶為上限;換言之,第4戶以上將視為非自住房屋,明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,將適用新稅率。
房屋稅條例日前三讀過關,各縣市房屋稅將分為自住與非自住房屋,適用差別稅率。自住用住宅房屋稅負不變,非自住房屋稅率下限則調高至1.5%,最高至3.6%,同時納入囤房條款,地方政府可按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數訂定差別稅率。
- Aug 12 Tue 2014 09:22
預售屋假讓與 開罰
台北國稅局表示,查獲有民眾將預售屋權利先無償讓與預售屋買賣權利給友人,再以友人名義賣出,但實際賣屋收入是回到自己身上,透過「假讓與」方式逃避特銷稅,經查獲要連補帶罰。
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」(簡稱特銷稅)第5條第1款規定,民眾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戶房屋,且有辦戶籍登記並未營業、出租,兩年內買賣可免課特銷稅。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說,就有民眾(簡稱甲)想藉此「閃稅」,先找到符合這項免稅資格的友人,把自己購買的預售屋買賣權利先無償賣給友人乙,簽訂讓渡書向建商換約,等建案完成後,請友人乙立即將成屋以1,600萬元賣出,且以友人乙免稅資格掩護,逃漏特銷稅240萬元。
- Aug 11 Mon 2014 09:34
夫妻合購短期賣屋 奢侈稅分開繳
奢侈稅稅收統計 夫妻買屋持分各半,當心奢侈稅盯上。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夫妻若共同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土地,各自持分二分之一,若在持有期間未滿2年時出售,依法必須課徵奢侈稅,而同為納稅義務人的夫妻,則應分別向國稅局申報繳稅。
- Aug 08 Fri 2014 09:30
追奢侈稅 查高球場度假中心
五區國稅局下半年將啟動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查稅行動,瞄準營利事業銷售包括高爾夫球證、度假中心會員權利等奢侈勞務漏稅行為。
基於愛心辦稅原則,國稅局訂定查稅前輔導期,即日起至7 月15日前主動申報並繳納所漏奢侈稅的業者,將提供自首免罰的優惠。